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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

| 广辉

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2023)

根据人社部最新消息: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

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

Ⅰ、2023年广东省养老金调整内容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予以照顾。

Ⅱ、2023年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

大致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就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养老金上涨额度。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领取个人养老金单独怎么算个税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定了。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此次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采用与此前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相同的EET模式,即缴费和积累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征税。更重要的是,领取阶段的税率从此前的7.5%降至3%,税收优惠力度明显加大。“3%与个税最低档税率一致,可大幅降低税收负担,这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快速推广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同时,会议明确,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各项配套细则有望加速落地,大概率也会在年底前出台试点。”业内人士表示。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正不断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三支柱”。第一支柱为主体部分,承担的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三者构成了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共同承担的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此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性安排,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对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

今年7月,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法规部主任綦相在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银保监会积极会同人社部、财政部研究制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力争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早日实施。“目前,相关配套政策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出台的具体时间,还要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整体工作进度来确定。”

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最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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