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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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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保质量,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现制定如下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度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3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出列贫困村稳定退出,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县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落实“四不摘”要求,保障政策供给,强化责任落实,把巩固脱贫成效和防止返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巩固提升46个出列贫困村及面上村,22998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20__年实现413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春季大排查工作,摸清底数

  1. 查贫困人口属性

  漏评:重点清查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低保户中符合条件应该纳入的对象;建档立卡“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的户、有小汽车的户)一刀切被清退中应该保留的对象。

  错退:清查“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含安全饮水)未达标及脱贫程序不到位,算账式脱贫的已脱贫对象。

  错评:“四类人员”清退不到位的;识别之前为“四类人员”但未作备案说明的建档立卡对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子女有赡养能力)。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各乡镇

  2. 查住房保障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户住房保障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重点清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账、拆旧复垦、信息系统档案管理及搬迁对象入住、项目管理、信访处理、后扶情况。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毛田镇、月田镇、公田镇、张谷英镇

  3. 查健康扶贫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人口中大病重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是否达到9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是否“应保尽保”;慢性病大病签约服务管理情况;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特殊门诊报销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代缴落实情况;乡村卫生院、卫生室建设及全科医生和合格村医配备情况。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4. 查教育扶贫情况

  查清楚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因贫失学辍学情况;省内跨区就读的贫困学生资助情况;省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情况;因病因残贫困学生送教上门情况;贫困户家庭中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落实情况(雨露计划)。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

  5. 查培训、就业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两后生”(高中或初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是否参加人社等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是否参加人社部门的就业推介;扶贫车间建设情况;转移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6. 查产业扶贫情况

  查清楚符合产业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查产业扶贫明白卡信息采集情况;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与农业合作组织等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利益联结是否紧密;产业扶贫风险防控情况。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7. 查民政、残联兜底情况

  查贫困户是否应该享受兜底政策;查整户兜底情况,是否应兜尽兜及兜底类型评定是否精准;查残疾贫困人口残疾证办理情况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和以上学历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

  8. 查资金项目情况

  对往年项目进行抽查;查项目库建设使用情况;查项目资金状况,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看是否专款专用、公开公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人:县审计局、县纪委、县扶贫办、各乡镇

  9. 查小额信贷风险情况

  查新增贷款贫困对象是否符合“四有一项目”审批条件和评级授信等级要求;查贫困户产业经营情况和贷款到期还贷能力情况;查户贷企用还贷情况及利益联结情况,看贫困户分红是否按照协议到位。

  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各乡镇

  10. 查涉贫信访与舆情处置情况

  查我县涉及国扶办12317、省办12317、市长信箱、12345、县委书记县长热线、“互联网+监督”及网络舆情涉贫信访件处置落实情况;查乡镇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信访等重点信访对象和信访积案是否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查群众初次涉贫信访问题受理处理情况。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11. 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及贫困人口信息台账

  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贫困人口信息台账,对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二)实施产业就业增收提升工程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

  1.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健康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扶贫车间”式加工产业等“九大扶贫产业”,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

  2.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一县一特”、“一村一品一社一企”、“一户一项目”。加强对往年已投入运行的扶贫产业项目的后续管护和扶持,落实特色产业规划,集中力量打造支柱产业,着力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实现对贫困村、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

  3. 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深入推进“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用好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有效做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保底收购、生产奖补等形式发展产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没有稳定增收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和农业保险保费支持;对无劳动力或发展条件不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资产托管、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分享扶贫产业发展成果脱贫;明确产业扶贫资金、资产产权,对达到帮扶期限的项目,后续实行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4. 继续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鼓励支持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对接帮扶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发展产业扶贫,建立产业基地,提高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能力,确保村村都有扶贫产业,户户都有增收项目。支持省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建立长期利益联结机制。

  5. 推行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和群众自家种养的“三带一自”模式。实施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机制,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为产业发展指导员,同时各帮扶责任人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6. 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加强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与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深入推进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物流产业建设,促进贫困村农产品销售。

  7. 制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大力推进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增加集体经济;进一步规范光优扶贫电站建设和管理,强化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8.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存在失败风险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农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商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供销社、县移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广新局、县扶贫办、县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各乡镇

  深入实施就业扶贫:

  1.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继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奖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培训贫困劳动力300人。

  2. 积极探索就地就业新途径,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创办或领办就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完成10个“扶贫车间”、10个“扶贫基地”建设任务,提供就业岗位100个,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

  3. 途径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提供公益性岗位10个,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治安、护路、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

  4. 强化“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推荐岗位,提供职业指导和免费技能培训服务信息。

  5. 实施外派劳务扶贫,建立外出就业务工贫困户稳定就业工作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境外就业稳定脱贫。加强省、市、县内扶贫劳务协作,打造贫困劳动力长期固定的求职渠道,新增转移劳动力就业600人。

  6. 加强对贫困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7.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劳动站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介绍新的工作岗位。对因在外就业失业而无返乡路费的,及时给予支助。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各乡镇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 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重点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2. 要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

  3. 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 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

  4. 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

  (三)实施“三保障”提升工程

  1.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对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材料。对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积极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80人,按规定享受国家中职学校学生免费和助学金政策。深入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童心温暖工程、泛海助学行动及“希望工程”等社会扶贫助学行动。重点关注因厌学等其它非贫困辍学的现象,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活动,强化义务教育以当地政府为主的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和家长的法律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各乡镇

  2. 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鼓励分级诊疗、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医联体和开展远程医疗,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重点关注贫困户得了小病、慢性病、常见病是否能就近看病、看得起病,得了大病、重病,在采取治疗措施的基础上,不能影响“两不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人寿财险岳阳县支公司、各乡镇

  3. 全面落实危房改造与住房保障政策。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房屋危险性鉴定全覆盖工作,逐户查验《房屋危险性鉴定表》,对鉴定为A、B级安全住房的,经签字确认后,逐户挂牌标识。鉴定为C、D级危房的,组织联合审核后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对未解决住房安全的已脱贫户,要在20__年10月底前限期整改到位;其他存量危房要在20__年11月底前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点关注只有一处常年居住住房、外观内饰都破旧,但经鉴定又不是C、D级危房的农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支付给改造对象的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四)实施“双基”建设提升工程

  1. 全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建立健全农村政务、文化、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在贫困村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打造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县农商行、各乡镇

  2.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扶贫方面:在贫困村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的农村公路“窄加宽”改造任务,20__年全面实现全县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任务,确保和巩固到2020年100%建制村通客车。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养中心、县发改局、各乡镇

  水利扶贫方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切实解决存在有季节性缺水、断水以及单独户取水困难等问题,重视农村学校学生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各乡镇

  电力和网络扶贫方面:全面解决贫困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问题。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2%, 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7%, 全县贫困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4千伏安1户。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90%以上贫困村宽带网络接入,实现贫困村有线电视收视100%全面覆盖。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相关网络运营商、各乡镇

  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村庄“三清一改”,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贫困人口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开展乡村沟渠畅通及河塘清淤整治活动,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中的带头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办、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五)实施内生动力提升工程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

  一要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任何脱贫方案都要得到贫困群众的认可,凡是到户到人的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等项目以及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要组织贫困户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一同验收,让贫困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要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

  三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积极倡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通过舆论宣传引导、贫困户户主会、科技文化“三下乡”等形式,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要加强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每年开展以“艰苦创业、脱贫光荣”为主题的活动,评选“脱贫之星”,树立“自主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五要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工作,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以及不赡养老人、不供养残疾人和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广电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六)实施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要增强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能力,积极妥善处置扶贫领域各类风险,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一要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要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

  三要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

  四要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

  五要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市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实施攻坚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坚持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一级考察把关的做法,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注意从本地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致富能人定向培养村干部后备人选。以乡镇为单位,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推广富裕村带贫困村、中心村辐射周边村、村企村社联建等做法,形成各类党组织之间帮扶共建的党建扶贫新模式。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贫困人口100 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摆在重要位置,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另一方面,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分年度有序组织贫困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到2020年底全县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四)强化考核问责。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县直和驻县单位脱贫攻坚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市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

  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较差”。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好”的乡镇、县直部门,按不同类别分别设置单项奖,给予2-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乡镇、县直部门,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该乡镇、县直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工作仍无改进的,进行组织调整和严肃问责。

  (五)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__-2022年)》,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二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镇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确保全镇无漏评、无错退、群众认可度高。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严格对照脱贫标准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要求,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做好城乡统筹。在推进产业和就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好统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镇与农村、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均衡发展。

  (四)强化专业服务。建立以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为主体的专业扶贫力量,突出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研究制定镇村脱贫 成效巩固的具体举措,出台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

  (二)基础夯实阶段(2020年3月-5月)。保持原有的工作责任、格局和要求不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三率一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三)质量提升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按照 “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注重城乡统筹和专业服务,全力防范风险,全面巩固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齐奔小康。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象管理

  1.严把退出关口

  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有序组织对已脱贫对象贫困退出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

  2.坚持动态调整

  加强对贫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照“一超过、 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通过脱贫回访调查,采取扶贫、住建、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法,结合扶贫信访线索,及时核实核准因病、因灾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对象,并逐级申报纳入扶贫开发系统。

  3.做好分类管理

  通过摸底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红卡、黄卡、绿卡三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数据库。

  (1)红卡对象。即所有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同时,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2)黄卡对象。即脱贫户中的低收入对象,主要任务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发展意愿,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基础上,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3)绿卡对象。即脱贫户中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对象,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二)强化两项帮扶

  1.驻村帮扶

  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协调省市县工作队对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派驻指导员。

  2.结对帮扶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力量, 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已脱贫对象每季度走访1次,未脱贫对象每月走访1次。

  (三)精准落实政策

  将各类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做好全面系统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落实教育扶贫政策

  (1)及时足额将各项教育助学补助打卡到户,并做好政策落实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送教上门等活动,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

  2.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确保参保率、信息准确率、补助到位率达100%。

  (2)把严防因病致贫返贫,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作为今明两年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综合保障水平。

  3.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1)大力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__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通过基础数据比对和排查,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__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确保所有未脱贫对象在20__年11月30日前全部实现安居。

  (4)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安置类别、劳动力状况和发展需求,统筹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举措,在20__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方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逐步完善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做好集中安置点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5)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养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优化产业扶贫

  1.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旅游、电商、加工业的融合发展,确保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实现增收。

  2.支持鼓励有意愿的贫困户,通过发展小规模家庭种养殖业增收。

  3.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4.由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及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情况,协调对接销售渠道。

  (五)做实就业扶贫

  1.在镇集中安置点、部分村级集中安置点,全面布局浙江义乌来料加工、湘绣女红加工、食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车间(基地),优先安排红卡对象、黄卡对象就近就业。对贫困群众在扶贫车间(基地)参加技能培训给予扶持。

  2.继续实施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在红卡对象、黄卡对象户中聘用生态护林员和生态环保员。

  3.继续组织贫困对象参加招聘会,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六)注重扶贫扶志

  加大对扶贫政策、帮扶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帮扶工作的认可度。继续开展“四讲四评”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感恩意识、自强意识。

  (七)做好信访舆情处置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访处置,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2.对到县及以上扶贫信访舆情和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实行联村负责干部牵头、驻村工作队长、支村两委、相关部门配合的调查处置机制,实行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逐案销号、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访、群体访的发生。

  (八)规范金融扶贫

  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到位。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负责干部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分指挥部、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

  2.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由督查室、扶贫办负责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牵头,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4.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总结经验典型,继续加大对全镇脱贫攻坚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设专业队伍

  1.继续向5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3个非贫困村派驻指导员,负责脱贫成效巩固、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

  2.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配优配强村级班子;每村配备1名村级扶贫专干。

  3.由扶贫办负责,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组织对村级扶贫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综合能力。

  (三)严格资金项目管理

  1.由财政所牵头负责,督促各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呆账滞拨等情况发生。

  2.由财政所牵头负责,对20__年以来到村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断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调查处置。

  3.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新增债务,严防债务风险。

  附件:

  __镇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清单

  1、排查漏评错退(4月10日前)

  对全村非贫困户及已脱贫户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进行排查,对疑似漏评的对象和达不到脱贫标准的错退对象(含辍学、教育补助没到位、没进医保等情况),由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办村干部逐户进行研究核实,并将最终确定的疑似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上报镇扶贫办。

  2、完善基础台帐(3月30日前)

  (1)基础资料类:①本村基本情况;②到组户主花名册;③贫困户花名册;④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及存量危房户花名册。

  (2)扶贫资料类:①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入、退出基础台账(14-18年);②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扶贫手册、《湖南省农村贫困户申请审批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户年度收入计算表》《贫困户脱贫验收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减少)表》);③扶贫工作专题会议记录;④结对帮扶台账。

  (3)行业台账类: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台账;②易地扶贫搬迁台账;③健康扶贫台账;④教育扶贫台账;⑤产业扶贫台账;⑥金融扶贫台账;⑦就业扶贫台账。

  3、推进安居保障(5月30日前)

  (1)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__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消除安居隐患: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__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推进拆旧复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落实结对帮扶(3月30日前)

  (1)完成结对走访: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完成结对走访工作,已脱贫对象每季度走访1次,未脱贫对象每月走访1次。帮扶措施和成效要规范填写到扶贫手册或回访卡上,如果贫困对象人口信息发生改变要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到镇扶贫办。

  (2)核查到户资料:各村应重新检查并完善到户资料(扶贫手册(回访卡)、收入计算表、到户政策受益明白卡、户口簿、医保证、扶贫补贴明白卡(折)、政策宣传资料)等。

  (3)开展遍访活动:驻村工作队、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完成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遍访工作,在走访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做好舆情处置

  对村内扶贫领域信访问题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密切关注信访人的动态,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化解矛盾,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期,切实减少跨级信访,有效杜绝重复访、群体访。

  6、强化贷款清收

  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各村要提早重视,抓早抓小,确保直贷直还的还款工作按时完成。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到位。

  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县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实现全县无漏评、无错退、群众认可度高;继续创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打造全省脱贫攻坚样板区。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严格对照脱贫标准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要求,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做好城乡统筹。在推进产业和就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好统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镇与农村、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均衡发展。

  (四)强化专业服务。建立以乡镇扶贫民政办、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为主体的专业扶贫力量,突出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3月)。研究制定全县脱贫成效巩固的具体举措,出台工作方案及相关子方案,逐级动员部署。

  (二)基础夯实阶段(20__年3月-5月)。全县保持原有的工作责任、格局和要求不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三率一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三)质量提升阶段(20__年6月-2020年12月)。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注重城乡统筹和专业服务,全力防范风险,全面巩固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齐奔小康。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象管理

  1.严把退出关口

  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分年度有序组织贫困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到2020年底全县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2.坚持动态调整

  (1)加强对贫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通过脱贫回访调查,采取扶贫、住建、卫计、教体、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法,结合扶贫信访线索,及时核实核准因病、因灾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对象,并逐级上报至县扶贫办。

  (2)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对返贫对象和新增贫困对象的认定进行核查审定,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成录入、标识工作,实现应扶尽扶,确保无漏评、错退情况。同时,纳入红卡对象管理范围。

  (3)由县扶贫办将返贫和新纳入对象的信息数据反馈到相关行业部门,由行业部门、乡镇、村负责,因户施策落实相关政策。

  3.做好分类管理

  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通过摸底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红卡、黄卡、绿卡三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数据库。

  (1)红卡对象。即所有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同时,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2)黄卡对象。即脱贫户中的低收入对象,主要任务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发展意愿,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基础上,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3)绿卡对象。即脱贫户中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对象,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二)强化两项帮扶

  1.驻村帮扶

  (1)基本要求。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协调组织省市县力量对1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由乡镇负责,整合县级选派干部、乡、村干部组建工作队,对327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驻村工作队员的交通、伙食等津贴补贴和工作经费,继续按照由县扶贫办、县派驻村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标准的通知》执行。

  (2)力量安排。由县派驻村办负责,在20__年驻村帮扶安排的基础上,制定20__年-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方案,明确驻村帮扶工作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帮扶单位,由合并单位实行“一帮二”“一帮三”的驻村帮扶机制;新组建单位要落实驻村帮扶责任。

  2.结对帮扶

  (1)基本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由县派驻村办负责,协调指导省、市、县、乡各责任单位,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力量,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并明确结对帮扶工作要求。

  (2)力量安排。省、市单位帮扶村的结对帮扶全覆盖任务,由县派驻村办协调省、市帮扶单位落实到位;县直单位帮扶村的结对帮扶全覆盖任务由县直帮扶单位安排干部落实;非贫困村由乡镇统筹乡村两级党员干部落实。每名帮扶责任人结对户数不得超过5户。

  3.工作任务

  (1)20__年7月底前,全县驻村帮扶保持队伍不撤、力量不减、力度不降。帮扶工作重点、工作队驻村天数、干部结对走访次数等,按照20__年的工作要求不变。同时,按照全县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2)20__年8月份起,驻村工作队人数、驻村时间要求继续维持不变;驻村帮扶工作重点调整为脱贫成果梳理、到户政策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措施落实,“扶志扶智”活动开展,信访舆情处置,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文明新风倡导等。结对帮扶工作重点调整为脱贫成果梳理、扶贫政策宣传与对接落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解决其他实际困难等。

  (三)精准落实政策

  由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对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安居保障、残疾人保障、民政兜底和救助、社会扶贫等政策进行梳理和必要的调整,将各类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实现县级叠加政策的逐步退出;做好全面系统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落实教育扶贫政策

  (1)及时足额将各项教育助学补助打卡到户,并做好政策落实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送教上门等活动,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

  (3)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切实降低贫困家庭教育负担。

  (4)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

  2.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1)扶持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确保参保率、信息准确率、补助到位率达100%。

  (2)通过“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三个一批”分类救治,“分级诊疗”等医疗服务机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县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县外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平办〔20__〕102号文件执行。

  (3)把严防因病致贫返贫,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作为今明两年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综合保障水平。

  (4)由县卫计局牵头负责,通过健康促进、优化管理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人才培养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3.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1)大力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__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通过基础数据比对和排查,结合督查、暗访等情况,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__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确保所有未脱贫对象在20__年11月30日前全部实现安居。

  (4)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安置类别、劳动力状况和发展需求,统筹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举措,在20__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方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善县、乡、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做好集中安置点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5)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1)由兜底保障分指挥部负责,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2)由社会扶贫与宣传分指挥部负责,积极倡导社会爱心人士与红卡对象进行结对帮扶;继续开展“撑起一个家”等专项救助、扶持行动;探索建立社会扶贫长效机制,做强“大爱平江”社会扶贫品牌。

  (四)优化产业扶贫

  坚持“三重三动”的产业扶贫模式,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旅游、电商、工业的融合发展,确保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实现增收。

  1.结合乡村振兴部署,对5个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给予扶持,重点支持三市面筋食品、加义休闲康养小镇和长寿镇长寿酱干三个特色小镇,支持打造36个乡村振兴示范村。

  2.由产业扶贫分指挥部牵头负责,加强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后续管理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现有扶贫产业项目全面的梳理、评估,督促企业主体及时将分红资金打卡到户。调整完善“入股分红”机制,落实分红期满后贫困户与企业同股同权、风险共担政策。

  3.支持鼓励有意愿的贫困户,通过发展小规模家庭种养殖业增收。继续实施土鸡养殖项目,对愿意养殖土鸡的红卡对象、黄卡对象,每户发放中鸡50羽。

  4.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规范建立贫困户产业大数据平台及“一户一策”产业扶贫台账。

  5.由乡镇、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及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情况,协调对接销售渠道;由县电视台负责开设广告扶贫专栏,动员社会力量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产品销售问题。

  (五)做实就业扶贫

  1.在县城洪家塅安置点、31个乡镇集中安置点、部分村级集中安置点,全面布局浙江义乌来料加工、湘绣女红加工、食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车间(基地),优先安排红卡对象、黄卡对象就近就业。对贫困群众在扶贫车间(基地)参加技能培训给予扶持。

  2.创建20个就业扶贫基地,重点扶持高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力争安置2000名以上贫困对象就业。

  3.继续实施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在红卡对象、黄卡对象户中聘用生态护林员713名,生态环保员5000名。在县城洪家塅安置区适度开发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安置50名“4050”贫困劳动力就业。

  4.继续开展“三联三帮”主题活动,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帮助贫困群众就业。

  5.强化“311”就业服务,通过召开招聘会、岗位推荐、劳务协作等就业服务方式,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6.整合人社、农业、残联、妇联、高新区等部门的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3500名贫困劳动力参加挖机驾驶、厨师、家政等职业技能培训,以及种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手工制品加工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7.由就业扶贫分指挥部牵头制定操作细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培训、就业和创业;鼓励引导企业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组织技能培训以及开设扶贫车间等。

  (六)注重扶贫扶志

  1.加大对扶贫政策、帮扶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帮扶工作的认可度。每年在全县评选表彰50户脱贫示范户,继续编印《平江脱贫故事》,突出典型引导。

  2.继续开展“双扶双树”“四讲四评”等主题活动,积极推进“送文化下乡”,不断提升群众的感恩意识、自强意识。

  3.结合“治陋习、树新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开展,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健全完善民主议事、公开公示制度,扩大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做好信访舆情处置

  1.由县扶贫信访处置办公室负责,建立一月一通报一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一案一档”办理要求,加大对信访舆情处置的复核力度;进一步畅通县乡村三级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访处置,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2.对到省及以上扶贫信访舆情和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实行联乡县级领导牵头、乡镇党委书记包案、县直相关部门配合的调查处置机制,实行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逐案销号、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访、群体访的发生。

  3.对当年度省级以上扶贫信访总量第一的乡镇,实行脱贫攻坚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对当年度发生重大扶贫信访舆情、中央媒体曝光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实行综合绩效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八)规范金融扶贫

  1.由县人民银行牵头负责,进一步规范金融扶贫各类贷款的发放,防止金融机构以支持脱贫攻坚的名义违法违规发放贷款。

  2.由县扶贫办、金融办负责,规范扶贫领域各类保险的投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明确县农商银行的主体责任,联合镇村两级,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严格控制在1%以下。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分指挥部、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

  2.各分指挥部每个季度至少专题调度1次;各乡镇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从7月份起,将就业与兜底保障分指挥部调整为就业扶贫分指挥部、兜底扶贫分指挥部;不再设立水利扶贫分指挥部、交通电力通讯分指挥部;建立就业扶贫、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工作的统筹推进。

  4.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由县委巡察组负责开展专项巡察;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5.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总结经验典型,继续加大对全县脱贫攻坚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设专业队伍

  1.维持县扶贫办的干部力量规模不变,各行业部门安排专职干部负责行业扶贫。

  2.向136个贫困村、327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负责脱贫成效巩固、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

  3.实行乡镇扶贫办与民政办合署办公,成立8人以上的扶贫民政办,负责扶贫、民政、残疾救助等相关工作。

  4.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配优配强村级班子;由乡镇负责,在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居)配备1名扶贫专干。

  5.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组织对县乡村三级扶贫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综合能力。

  6.切实关爱激励扶贫一线干部,对工作扎实、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扶贫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三)严格资金项目管理

  1.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继续将资金打包到乡镇,由乡镇根据各村脱贫攻坚实际情况,统筹将资金安排到村到项目。

  2.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督促各行业部门、乡镇、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呆账滞拨等情况发生。

  3.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单位,对20__年以来各行业部门、乡镇和村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断规范全县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调查处置。

  4.除对标达标项目外,今明两年不再支持新增建设道路、饮水、电力、通讯等到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乡镇、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新增债务,严防乡村债务风险。

  5.积极探索形成扶贫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绩效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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